关于开展2026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申报及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曹迎春发布时间:2026-09-14浏览次数:10

各同学:

  根据《教育部财政部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本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修订)》,现就2026年我校本科生国家奖学金申报及评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与标准

(一)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全日制在校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品学兼优本科生。

(二)同一学年内,获国家奖学金的学生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

(三)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10000元。

二、评奖方式与数量

(一)以等额和差额相结合方式进行。

(二)网安学院等额名额2个,差额名额1个

三、申报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三)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四)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大学期间曾获校级(含)以上奖励。已获国家奖学金的学生再次申请时其相关获奖材料不得重复使用。

(五)2025-2026学年学习成绩优异,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满足学校奖学金评选条件;2025-2026学年必修课平均学分成绩与选修课折合成绩之和排名在同一年级同一专业位于10%(不能四舍五入);且2025-2026学年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在同一年级同一专业位于10%(不能四舍五入)

2.对于学习成绩和综合测评成绩没有进入前10%,但达到前30%的学生,如在其他方面表现特别突出和有特别重大贡献,也可申请国家奖学金,但需提交详细证明材料至评审委员会审议。原则上,学院有符合基本条件的学生,则不破格推荐。

四、评审程序

国家奖学金评审分为学院审核推荐、学生工作处审核、差额人选公开答辩评审、学校审定、结果公示和材料申报等步骤:

(一)学院审核推荐

1.由符合申报条件的学生自行填写《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2),向辅导员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所需全部证明材;

2.学院汇总申请材料,集中进行资格审查、材料鉴定(学院务必严格审核学生所填奖项与提交证明材料的合规性与真实性);

3.学院应依据学校国家奖学金评审相关文件和通知精神,结合本院实际制定评审细则,严格按规定开展初审工作;

4.初审及推荐结果应报学院领导集体审议、确定;

5.初审结果(候选名单及相关材料)须在全院范围内公示三个工作日;

6.公示无异议后,学院于924日前报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二)报送材料要求:

1)电子材料:《国家奖学金候选学生推荐汇总表》(附件3

2纸质材料(《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2)和相关证明材料、成绩单

(3)报送材料要求:9月17日16点前(2025-2026学年综测成绩预计9月16日发布学院网站)。

四、国家奖学金学院答辩时间

国家奖学金学院答辩时间预计安排在9月20日左右,如有调整,及时关注相关通知。


附件2:高等学校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2026).doc

附件3:国家奖学金候选学生推荐汇总表.xls

网络空间安全学院学生办公室

2026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