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6年国家励志奖学金申报及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曹迎春发布时间:2026-09-23浏览次数:10

各同学: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6年普通高校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有关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要求及《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修订)》规定,结合我校学生资助工作实际,现就2026年国家励志奖学金申报及评审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与标准

(一)国家励志奖学金用于奖励在籍在校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二)同一学年内,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奖学金。

(三)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6000元。

二、评奖方式与数量

(一)等额评选。

(二)2026年,学院可评定国家励志奖学金名额6名。

三、申报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三)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四)2026-2027学年已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俭朴;

(五)2025-2026学年学习成绩优异,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满足学校奖学金评选条件,2025-2026学年所有必修课首次考核无挂科,未受处分,体测及格;2025-2026学年综合测评成绩达同一年级同一专业前50%(含50%)。在满足综合测评条件的基础上,建议按照专业学习成绩排名比例进行评选。

2.对于综合测评成绩没有达到前50%,但达到前60%的学生,如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文艺比赛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和有重大突出贡献,可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但需提交详细的证明材料供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原则上,有符合基本条件的学生,则不破格推荐。

四、评审程序

  评审流程为学院初审推荐、学生工作处审核、学校审定名单、结果公示及材料申报,具体要求及时间安排如下:

  1.组织符合申报条件的学生10月9日填写《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2,纸质版)和《国家励志奖学金候选学生推荐汇总表》(附件3,电子版)提交辅导员老师,并自行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学院依据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文件和通知精神,结合本学院相关规定,对学生上报材料进行评选,形成初步结果(初步结果须导入奥蓝系统进行体测成绩、必修课成绩和综测排名检测)。

  3.检测通过的初审结果报请学院领导集体审议,确定上报名单,并在全院范围内公示三个工作日。

  5.公示无异议后报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后学开展学生工作处审核、学校审定名单、结果公示及材料申报工作。

五、工作要求

由于本次评奖涉及学生2025-2026学年的成绩及排名情况,学校统一规定转专业学生和分流学生均在原学院参加评审。

附件2: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xls

附件3:国家励志奖学金候选学生推荐汇总表.xls

网络空间安全学院学生办公室

2026年9月23日